公司开展行车操作人员培训
发布时间:
2017-10-18
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特种作业能力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,根据2017年培训计划安排,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办公楼一楼生产会议室对行车操作人员开展了安全培训。
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特种作业能力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,根据2017年培训计划安排,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办公楼一楼生产会议室对行车操作人员开展了安全培训。
本次培训由设备保障处和EHS相关领导共同推进。通过培训,使行车操作人员能够规范操作,熟练操作技能。同时,对各种突发状况能够采取正确有效的应急措施,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。培训的主要内容,主要有: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》文件、行车“十不吊”、吊具使用规定,以及及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。
培训中,着重强调和详细讲解如下内容:
(一)严禁超载和使用不合格或已经废弃破损的钢丝绳索;
(二)按标准要求选用合格的吊索具;
(三)有棱角处做好吊装防护(特别是新模具);
(四)行车安全操作规程:
①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,并持有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;未经专门训练、考试并取得证书者,不得操作;②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、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、可靠。如果控制器制动器、限位器、电铃、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,严禁吊运;③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,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,都应立即停车;④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,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;⑤当接近卷扬限位器、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,速度要缓慢。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、限位代停车,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;⑥工作停歇时,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。运行中,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。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。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;⑦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,要听从指挥,步调一致;⑧运行时,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,严禁撞车;⑨检修行车,必须停靠在安全地点,切断电源后,挂上“禁止合闸”的警告牌。地面要设围栏,并挂“禁止通行”的标志;⑩重吨位物件起吊时,应先稍离地试吊,确认吊挂平稳,制动良好,然后升高,缓慢运行。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;⑪行车运行时,严禁有人上下,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;⑫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,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“0”位。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,不准离开;⑬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,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;⑭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;⑮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;吊运高大,物件防碍视线时,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;⑯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“十不吊”: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;超负荷不吊;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,重量不明不吊;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;工件埋在地下不吊;斜拉工件不吊;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;氧气瓶、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;安全装置失灵不吊;违章指挥不吊;⑰工作完毕后,行车须停在规定位置,升起吊钩,小车开到轨道两端,并将控制手柄放置“0”位,并切断电源;⑱每个月做一次行车紧固检查。
另外,本批次的行车培训,还有精彩的案例分析讲解;以及课程结束后,对本次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培训考核环节。考核主要以笔试形式体现,试卷满分100分,80分合格。经公司培训合格,将颁发公司内部的《行车操作上岗合格证》。
通过本次培训,提高了行车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,达到了较好的培训目的。
人事行政部
2017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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